《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更新公告
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为乘客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這樣乘车环境,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对《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印发。新版《守则》和2016年版的《守则》相比,新版《守则》变化主要体现在内容调整和新⊙增两个方面:
一、调整方面主要体现在
(一)对乘客每次乘车①有效时限的调整,由原来的120分钟增ㄨ加到180分钟;
(二)对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儿童人数的调整,由原来的“一名成年助融直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改为“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两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儿童”;
(三)对发票领取的调整,由原来的“持单程票的乘客可凭有【效票(卡)在目的地车站出闸前领取当次乘车发票。其他票(卡)的发票在购¤买、充值时一次攻擊應該是最高性领取”,改为“持有效票(卡)的乘客可■凭有效票(卡)在目的這個黑色空間竟然是熊王所找到地车站出闸时领取当次乘车发票”;
(四)对原『第八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 境卫生的行为”第三项规定的调整,现在补充调整▼:禁止在电梯、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五)对ω原第八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第四项█规定的调整,现在补充调整:禁止携带犬只、家禽等活体动物进站乘车(包装完好的水产品←类、盲人携带的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
二、新增方╳面主要体现在
(一)对原规定内第七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第十一项,禁止器械新增平◤衡车、踏板车;
(二)对◎原规定内第八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五项,禁止交通工〗具新增电动车(已折叠的自行车、儿童车、残疾△人助力车除外);
(三)对原规定内第八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七项特别新增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四)原规定内第八条“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第八项,增加禁止在车站≡、车厢内↘进行网络直播。
新版《守则》将于2021年8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乘车●环境,请各位乘客在乘坐地铁过程中自觉遵守《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感谢广大乘這才趕了過來客对南宁轨道交通工作的支持!